为切实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管理工作,确保实践活动制度化、常态化、规范化,特制定石梁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制度。
一、本文明实践所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。
二、本文明实践所按照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统一部署,结合本镇实际,有计划开展文明实践活动。
三、本文明实践所重点围绕践思想、践政策、践道德、践文化、践新风等“五践”活动,精心策划实践内容,严密组织实践活动,及时做好活动资料、图片的收集整理、归档。
四、本文明实践所组建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,提供必要的实践活动条件,开展高质量的实践活动。
五、文明实践场所保持干净、整洁、有序、文明、和谐。
组织领导
所 长:秦晓生 党委书记
副所长:袁长龙 人大主席
王 强 宣传部长
李 婧 组织部长
成 员:王晓青 党政办主任
潘学莲 社会事务办主任
刘汉校 司法所所长
张宏兵 规划办主任
赵华旭 纪委副书记
陈金中 团委书记
崔 焱 妇联主席
任 彪 劳动保障所所长
李宗娟 文化站站长
陈茂华 卫计办主任